第1页 第2页
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,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导师助研金发放办法》(北航研字〔2019〕10 号)、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》(北航研字〔2020〕22号)同时废止。
上一页 [1] [2]
联系我们
地址:知行北楼一层学生服务大厅
电话:82316917
版权所有 2013-202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中心 京ICP备05004617-3 文保网安备案号1101080018